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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有机产品市场,杜绝一切市场乱象,让有机产品真正服务于人们的健康生活,今年11月16日,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55号令,简称新《办法》),业内专家表示,新《办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完成了升级换代,将对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提高有机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新《办法》将在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市场混乱:产品标识不清迫使新规出台
在百度上输入“有机产品”四个字,其定义是这样的,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的,并通过合法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并颁发证书的一切农产品。
据介绍,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发展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是欧盟、美国的认证机构派检查员来我国进行检查,并颁发国外有机证书,认证产品主要供出口。2005年,我国正式建立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 自2004年11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陆续制定发布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67号令,简称原《办法》)、《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原《办法》自发布以来已实施9年,对于建立并规范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起到了里程碑式的作用。
目前,我国有机生产面积已达160万公顷。2012年,我国有机产品国内贸易额达638.79亿元人民币,贸易量510.78万吨。截至2013年一季度末,我国共有23家认证机构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全国有机产品有效证书达8595张。主要有机产品依次为谷物、蔬菜、水果、豆类及油料作物、茶叶。
但是近几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有机产品成为部分人群消费热点。由于商业竞争激烈、少数企业缺乏诚信等原因,有机产品暴露出诸多问题。个别企业违规使用农药、抗生素,滥用投入物质,不规范使用有机产品标识标注,获证产品追溯体系不健全;个别认证机构把关不严,认证门槛较低,未严格依据认证规则和程序进行认证,对获证企业缺乏有效的后续监管措施等等,这些问题使得有机产品市场“杂草丛生”。
我国有机食品的管理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管理有很大区别。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是依托有机行业协会等非盈利机构管理。因此,他们行业管理会严格自律,而且各协会成员相互监督。
在我国,有机认证采用企业运作的模式。有机产品的管理是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的认证监督委员会,简称认监委。当前我国认证机构有200多家,均是企业,其依托认证获得报酬,也就是说,认证机构是以认证挣钱的单位。
大量的报道均已证明,很多认证企业为了得到认证费,都在“抢生意”。一旦拉到一个申报认证的产品,就会想尽办法使其认证成功,这样也才能顺利获得认证费。这就为有机产品的造假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加强管理:每枚认证标志具有唯一编号
如何防止普通产品冒充有机产品卖高价?这或许是普通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新《办法》明确要求,对于有机产品,国家将推行统一的有机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统一的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统一的认证标志,而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管理监督。消费者在购买有机产品时只需要认准统一的认证标志,上面标有中文“中国有机产品”字样和英文“OR-GANIC”字样。认证机构将对每枚认证标志进行唯一编号,并采取防伪、追溯技术,确保发放的每枚认证标志能够溯源到其对应的认证证书和获证产品及其生产、加工单位。
新《办法》规定,有机产品认证机构须保证认证过程的完整、客观、真实,对认证过程须作完整记录,并归档留存5年,保证认证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
此外,与现行的、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11月5日公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由原来的46条增至现在的63条, 设立了“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制度”,增设了“有机产品进口”一章,建立了认证风险预警机制,取消了有机转换认证及其标志,完善了罚则,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据质监部门的相关人士介绍,新《办法》主要是针对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为了消除消费者的疑虑,规范有机产品市场而推出的,设定了更加科学合理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加强了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努力解决当前有机产品认证领域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违反规定的罚则,对于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转让、涂改认证证书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
行业影响:新规尝试建立退出机制
认监委的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新《办法》时表示,有机产品认证程序的完善、源头管理的加强等,都将对整个行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新《办法》第十条将有机产品认证程序明确为现场检查、产品检测、环境监(检)测3个必经程序,即对获得认证企业的生产和加工现场检查;对农业生产阶段大气、土壤、水进行监测、检测;对获得认证的产品在风险分析基础上的检测。保证产品从源头上符合有机产品标准的要求。认监委负责人表示,认证机构对认证委托人生产、加工现场的现场检查是有机产品认证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现场检查和产品检测结果也是认证机构作出认证决定的主要依据。业内人士认为,这些规定是对认证程序的完善,加强了有机产品的源头管理。
新《办法》对有机产品行业的影响,还体现在退出机制的建立。新《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提供虚假信息、违规使用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有机认证标志,或者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认证机构5年内不得受理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加工场所的有机产品认证委托。如果考虑转换期、认证申请至认证证书发放的时间,该类企业生产的产品实际将在6—8年内无法再次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业内人士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讲就是一种退出机制。
仍需完善:创新规范有机产品生产
杨学彬旅居日本20年,目前从事有机农产品贸易。2012年3月,他从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取得了“有机转换”认证,然而,在宣传和营销中他却很不愿意使用“有机认证”作为卖点,因为“很多人都不相信认证”。
相比之下,他更愿意倡导一种有机的种植方式,并且通过邀请客户亲自见证农产品的种植过程来赢得他们的信赖,而不是仅仅指望一纸证书而已。
上世纪70年代初以来,以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的有机农业在欧、美、日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开始发展。目前,世界上约有120个国家和地区在进行有机农业生产,全球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有机农业面积超过3500万公顷,有机生产者达140万个。
有专家认为,发展有机农业和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是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的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在生产、加工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添加剂,不使用转基因技术等,利于保护和修复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二是生产出的有机产品中化学农药和肥料的残留大大降低,认证过程中较完整的可追溯体系也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三是作为一种与国际接轨的认证制度,能够发挥破除国际贸易壁垒、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等。
至于如何规范有机产品市场,让行业发展更有序、健康,这是专家们经常思考的长久性问题。有专家建议,一是要加强自律,有机产品行业成立行业协会,用协会自律的方法管理,行业成员就会相互监督;二是必须通过技术创新,制定出规范的有机产品生产操作规程,而不是现行的只有要求而没有办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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