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博威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industry_News

行业新闻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行业新闻 > 正文

有机产品新规今起正式实施 进口有机食品将有章可循

发布时间:2014-04-01 08:39:11来源:http://www.gnfexpo.com点击次数:
\

 

今天起,《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5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根据《办法》规定,国家将推行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标准和实施规则、标志。进口有机产品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应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关进口产品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向国家认监委提出有机产品认证委托并获得认证。

二是应主动申报接受查验。进口有机产品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申报,并提交其所获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机产品销售证复印件、认证标志和产品标识等文件。届时,未获我国认证的进口产品不得作为有机产品入境。

另外,《办法》还规定有机配料含量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在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后,方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机构不得对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

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或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等字样。对于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转让、涂改认证证书的将处3万元罚款。

点评:由于违法成本小,打击力度不够,有机食品乱贴标签现象常见。办法旨在对有机食品贴标进行规范,减少超范围有机食品认证范围,并通过立法保障有机食品健康发展。


上一篇:未来有机产业的发展趋势
下一篇:专家解读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客服中心